我国《律师法》第1条规定了律师的任务: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。”对此应从“两个维护”的统一的角度去理解。
二、律师的业务范围
根据我国《律师法》第75条的规定,我国律师的主要业务范围有七项。
1.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,担任法律顾问。
2.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。
3.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;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;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。
4.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。
5.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参加调解和仲裁活动。
6.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,提供法律服务。
7.解答法律咨询,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。
二、律师的业务范围
根据我国《律师法》第75条的规定,我国律师的主要业务范围有七项。
1.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,担任法律顾问。
2.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。
3.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;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;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。
4.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。
5.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参加调解和仲裁活动。
6.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,提供法律服务。
7.解答法律咨询,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。

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
律师的性质





